車禍財產損害明細與和解建議

事故時間:2026年5月31日 22:23
事故地點: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12號
處理分隊:中和分局交通分隊(馮x星 警員)
現況事實:我方車輛靜止熄火停放於路邊機車停車格內

一、 案發及後續處理精確時間線(事證紀錄)

二、 損害標的物基本資料

項目 客觀現況說明
車輛型號 YAMAHA 勁豪 AXIS Z 125 (高階碟煞版)
實際行駛里程 28,712 公里 (車況維護良好、低里程、定期保養)
損害狀況 經公車自停車處右後方偏斜猛烈撞擊,判定車體全毀(Total Loss)無法修復。

三、 財產損害與衍生費用評估明細

依據民法損害填補原則進行客觀核算,剔除所有非必要、非實質之費用主張,力求合情合理:

評估項目 / 實務依據 說明與基礎核對 評估金額 (NTD)
1. 車體核心殘值損失
依實際交換價值評估
2019年購置(原價78,000元,高階碟煞版),里程僅28,712公里。依中古車市實務及民事損害填補判例填補其市場價值。 $30,200
2. 任意險解約短期費率折損
民法第216條所受實質損害
原投保富邦兩年期任意險(保費 5,426 元,期間 2025/11/26 - 2027/11/26)。因事故被迫提前退保,遭保險公司依「短期費率表」強扣保費,此差額為事故衍生之實質淨財損。 $1,700
3. 交通代步費用融通補償
依同級車每日租賃行情酌減
車輛毀損報廢過渡期間具實質交通需求。此處不採常規長期租賃計算,僅以合理市場常態日租 450 元為基準,象徵性酌減計入 8 天。 $3,600
4. 置物箱變形及隨車財物受損
動產實質損害填補
車體受撞擊完全變形致置物箱困死。內含民生必需品(安全帽兩頂、雨衣、雨褲、雨鞋)及外部手機支架全數報廢。 $1,500
5. 車行現場勘查與勞務規費
因事故增加之必要支出
支付車行師傅至現場勘查與評估之勞務規費。此舉同時替代並節約了更昂貴的道路拖吊費用。 $1,000
和解建議總額 (上述項目融通打包) $38,000

四、 立場說明與和解訴求

  1. 理性協商基礎: 本次事故我方車輛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內,遭遇自右後方偏斜撞擊。事故發生後,我方積極配合警方前往中和分局交通分隊完成紀錄程序。我方未編列任何非實質費用(如精神慰撫金或高額汽車代步費),僅就客觀實質損失與衍生之必要支出進行對等協商。
  2. 總額融通打包建議: 為簡化雙方行政手續、免去繁瑣單據審核流程,我方主張將上述所有衍生細項進行整體融通簡化,免除彼此補齊、核對單據的時間負擔。
  3. 速戰速決訴求: 38,000 元為雙方免除單據核對、速戰速決的簡易融通方案。若貴司理賠窗口或法務代表認同此精簡方案,我方將於收到和解書後第一時間簽字結案。倘若因流程強求細瑣憑證(如代步費收據等)造成我方額外行政負擔,我方會直接線上向中和區公所申請免費調解,屆時我方將依法補齊全數證明,並將代步費天數回復至完整天數進行求償,爭取完整合法之損害填補。